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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鸭梨”注册原产地证明商标从国家工商总局传来喜讯,“泊头鸭梨”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为原产地证明商标。据了解,证明商标是表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它特定品质的商标。沧州泊头市是驰名中外的“鸭梨之乡”,种植面积有25万亩,年产量近50万吨,居全国首位。2004年,“泊头鸭梨”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实施原产地域保护。泊头也先后被确定为国家级无公害鸭梨标准生产示范区和河北省出口鲜梨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当地的鸭梨产品出口到美国、加拿大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出口鲜梨7万吨,占我省年出口量的70%。 [ 来源:Admin - 2009年8月9日 ] 【 标签: 泊头鸭梨 鸭梨 雪花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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